1月22日,云南省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布了滄源佤族自治縣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市場化競配公告。本次競配項目包括賀南茶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和安也光伏發電項目兩個項目,總裝機量350萬千瓦,按照裝機的10%配置調節資源,企業可優先通過購買共享儲能服務或自建新型儲能設施等方式實現,儲能配置容量則為35萬千瓦。
按照2024年12月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新型共享儲能發展的通知》規定,“集中式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按不低于裝機容量10%的比例(持續時長不低于2小時)配置儲能容量,未自建新型儲能設施或未購買共享儲能服務達到裝機規模 10%的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含已建成項目),須通過自主協商或參加掛牌交易自行購買系統調節服務”。本次兩大光伏項目配儲容量應不低于35MW/70MWh。
詳情如下:
滄源佤族自治縣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市場化競配公告
一、競配條件
臨滄匠心工程管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受滄源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委托,對滄源佤族自治縣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進行市場化競配,現歡迎有能力且感興趣的投資人參加。
二、項目基本情況
1.競配范圍:具體如下
注:本次競配共分2個項目,投資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參加其中任意一個或多個項目。
2.履約時間:開、竣工時間嚴格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行為加快光伏發電發展的通知》(云發改能源〔2023〕264號)執行,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保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3.履約地點:(1)巖帥鎮賀南村及周邊;(2)單甲鄉安也村、單甲村、永改村等地。
4.開發經營年限:25年。
5.其他要求。
5.1上網電價嚴格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云發改價格〔2023〕1264號)執行。
5.2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的10%配置調節資源,企業可優先通過購買共享儲能服務或自建新型儲能設施等方式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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