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廣西壯族治自區能源局發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做好2024年新能源項目回收指標再分配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再分配指標規模以2024年回收的新能源項目指標為基礎,共安排不超過400萬千瓦陸上新能源項目建設指標。
本次安排的指標項目不限定風電、光伏項目類別,根據項目可行性和成熟度擇優安排。為確保全區能源綠色轉型均衡發展,在2024年通過競爭性配置、源網荷儲等方式累計獲取新能源項目指標超300萬千瓦的設區市,不參與本次回收指標再分配。
原文見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做好2024年新能源項目回收指標再分配的通知
各相關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為進一步加強新能源項目對電力系統綠色低碳轉型支撐作用,推動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標更好發揮穩預期、穩增長作用,根據有關政策要求,參照外省區做法并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經研究決定對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標進行再次分配。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國家綜合能源安全保障區億千瓦級清潔能源基地建設目標為引領,堅持項目為王,簡化組織流程,推動回收后新安排項目早日開工建設、形成有效投資。
二、分配規模和原則
為避免項目碎片化開發,本次再分配指標規模以2024年回收的新能源項目指標為基礎,共安排不超過400萬千瓦陸上新能源項目建設指標。本次安排的指標項目不限定風電、光伏項目類別,根據項目可行性和成熟度擇優安排。為確保全區能源綠色轉型均衡發展,在2024年通過競爭性配置、源網荷儲等方式累計獲取新能源項目指標超300萬千瓦的設區市,不參與本次回收指標再分配。為發揮各市自主能動性,本次回收指標再分配工作由自治區充分考慮各市全社會用電、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費、固定資產投資、可開發風電容量和已獲建設指標容量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相關市規模,由市級層面自行組織競爭性配置選定項目開發主體,進一步簡化組織流程,推動項目加快落地實施。
三、工作流程
(一)市級層面競爭性配置
各相關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據2024年回收新能源項目指標再分配額度安排表(詳見附件),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申報2024年陸上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189號)有關要求,組織轄區內企業開展項目申報。為落實國家戰略,有力支持沿邊臨港產業園建設,請各市在競爭性配置中加強對位于國家明確的沿邊臨港產業園范圍內項目的支持力度。市級層面完成項目及開發主體競爭性配置初審后,由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于12月13日前將初審結果隨項目材料報送自治區能源局。每個項目報送兩本紙質文檔、一份電子版(整理成一個PDF文件)。紙質版及電子版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紙質版為準。
(二)自治區審核
自治區能源局將對各市報送項目進行審查,重點審查項目規劃符合性、政策符合性和前期工作成熟度,擇優列入建設方案推薦名單。
(三)印發建設方案
對經過自治區層面審核的建設方案推薦名單,自治區能源局按程序報審后,印發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有關要求
(一)各相關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核項目信息,對不滿足要求的項目一律不予上報。請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匯總各項目唯一性證明并審核后,統一出具本次申報項目的唯一性證明,杜絕不同項目業主利用同一地塊上報項目。
(二)各相關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開展市級層面競爭性配置時,要嚴格落實“自愿不強制、到位不越位、競爭不壟斷”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對依法依規參與的各類投資主體一視同仁,不得設置歧視性條款。不得強制要求項目開發捆綁產業,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項目的不合理投資成本,不得擅自提高項目核準或備案門檻。項目獲得建設指標后,如經查實違反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違反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等有關政策文件要求的,自治區能源局將依法依規取消項目建設指標。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標再分配額度安排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聯系人:候經理
手機:1896361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