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項目建設170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過熱蒸汽流量(BMCR)2074t/h超超臨界鍋爐、700MW高效超超臨界中間一次再熱汽輪機、700MW自并勵靜態勵磁發電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除塵等輔助和附屬設施。詳情如下: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云發改資環〔2024〕884號
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紅河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給予審查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節能報告的請示》(紅發改資環〔2024〕229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號)、《云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云發改資環規〔2024〕2號)有關要求,省發展改革委委托云南省節能監察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對開遠小龍潭發電廠四期擴建工程(項目代碼:2309-532502-04-01-620376)節能報告進行了評審,對項目能源消費情況、能效水平、用能工藝及節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見:
一、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二、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項目建設170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過熱蒸汽流量(BMCR)2074t/h超超臨界鍋爐、700MW高效超超臨界中間一次再熱汽輪機、700MW自并勵靜態勵磁發電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除塵等輔助和附屬設施。
項目綜合能耗當量值為508260.37噸標準煤、等價值為83469.61噸標準煤;項目供電煤耗269.15克標準煤/千瓦時,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5.34噸標準煤/萬元。
三、項目建設單位在落實節能報告各項措施基礎上,要嚴格落實項目評審意見中所提出的相關要求和意見建議。
(一)要進一步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切實加強節能管理。
(二)要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監督管理體系,按《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等標準規范,嚴格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三級能源計量管理體系,并建成企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實現與省級平臺的數據對接。
(三)要嚴格按照項目節能報告中提出的節能措施進行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后,及時提出節能驗收申請,若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不予通過驗收。
(四)其他要求按項目評審意見落實。
四、如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能效水平等發生重大變動的,或年實際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節能審查批復水平10%及以上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向原節能審查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五、請紅河州發展改革委嚴格依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并依據《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號),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開展節能監察。
六、該項目對紅河州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有較大影響。紅河州發展改革委要向州政府報告,嚴格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科學合理提出項目新增能耗消納解決措施,加強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確保本地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完成。
七、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2年以上,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1月3日
聯系人: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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