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云南紅河州能源局公開對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214號建議的答復。
該答復針對陳勇宏等3名代表在紅河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將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州級新能源發展規劃的建議》第0214號建議。
紅河州能源局表示,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現已納入紅河州“十四五”綠色能源發展規劃,州能源局會同州發展改革委于2024年3月18日已將“十四五”后續新能源項目上報省級審核。2024年7月15日,經省級精準規劃專班審核后,紅河縣上報的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中,庫博光伏項目已通過審核進入省級“項目庫”,其余7個項目(土魯白光伏項目、底馬壩光伏項目、南罕河光伏項目、迤薩光伏項目、哈龍光伏項目、補干光伏項目、扎垤光伏項目)涉及占用敏感因素,已被退回處理。2024年7月16日,州能源局已將省級審核意見下發至紅河縣能源主管部門重新優化論證選址范圍,到后續省級下發通知后再進行項目報送。
詳情如下:
紅河州能源局對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214號建議的答復
陳勇宏等3名代表:
你們在紅河州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將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州級新能源發展規劃的建議》第0214號建議,已轉交我局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報送“十四五”后續新能源項目的通知》(云能源水電〔2024〕50號)要求,紅河州共梳理出“十四五”后續新能源項目共29個,其中包括紅河縣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現已納入紅河州“十四五”綠色能源發展規劃,州能源局會同州發展改革委于2024年3月18日已將“十四五”后續新能源項目上報省級審核。2024年7月15日,經省級精準規劃專班審核后,紅河縣上報的8個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中,庫博光伏項目已通過審核進入省級“項目庫”,其余7個項目(土魯白光伏項目、底馬壩光伏項目、南罕河光伏項目、迤薩光伏項目、哈龍光伏項目、補干光伏項目、扎垤光伏項目)涉及占用敏感因素,已被退回處理。2024年7月16日,州能源局已將省級審核意見下發至紅河縣能源主管部門重新優化論證選址范圍,到后續省級下發通知后再進行項目報送,積極爭取更多項目列入省級項目庫。
二、下一步計劃
按照2024年7月15日省能源局印發《云南省新能源精準規劃工作專班關于“十四五”后續新能源項目省級要素審核情況的通報》要求,堅持客觀科學、主動爭取的原則,加強項目精準謀劃,加強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匯報溝通,根據紅河縣現有資源情況,爭取將紅河縣7個項目納入省級新能源發展規劃。
感謝你們對我州能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請在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紅河州能源局
2024年8月29日
聯系人: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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